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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后上菜”是尊重游客知情权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点击量:590  发布时间:2018/10/15 9:03:44

    只有让不遵守“签字后上菜”规定的商家无利可图,这些保护游客消费知情权的新规定才能被真正执行。

    近日,为规范旅游业明码标价行为,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简称“规定”)。除了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餐饮经营者还将实行“餐前消费确认”。

    近些年,“天价餐”现象成为制约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负面因素之一,例如曾经被舆论高度关注的“天价鱼”“天价大虾”等事件,就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抹黑了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在旅游执法实践中,旅游服务项目的价格争议最容易引发纠纷,某些旅游服务业的经营者故意模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志,让消费者对真实价格形成错误认识,误以为“物美价廉”事实上却是“质次价高”,例如将商品或服务的单位用超小号字体标注,还有的准备一高一低的两套价格表,等游客买单时才会发现自己已经落入了圈套。其中旅游景区的餐饮行业是价格欺诈的重灾区,因为餐饮服务涉及品种繁多的菜品,就餐游客人多嘈杂,游客通常不会事先认真核实菜品的真实价格,有些游客即便被宰也会碍于情面或行程紧张选择隐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对商品或服务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商家诚实信用的基本要求,也是最低要求。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更是被广泛认同商业伦理,旅游市场中也必须要坚持这样的商业伦理、切实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黑龙江省此次出台规定就是要解决旅游业中的价格欺诈问题,尤其是比较突出的餐饮服务价格标志混乱问题。

    不可否认,“签字后上菜”是防止餐饮服务价格欺诈的新举措,让游客清楚消费、明白就餐。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这项规定才是重中之重。很多消费者没有餐前认真核实菜品价格的习惯,如果不进行有效的宣传,消费者可能想不到餐前签字确认,如果商家不按照“签字后上菜”的规定执行,不了解新规定的消费者也不会主动提出,所以说保证新规的执行必须要让商家主动提出“签字后上菜”。执法部门可以补充规定消费者没有餐前签字确认的菜单,如果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免单。只有让不遵守“签字后上菜”规定的商家无利可图,这些保护游客消费知情权的新规定才能被真正执行,才不会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纸老虎,进而彰显政府整治旅游市场价格乱象的决心。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勋 陈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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