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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步走进“微时代”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点击量:1442  发布时间:2014/12/24 15:02:10

——江苏淮安淮阴区法院运用新媒体促司法公开纪实
徐明成 卜巧莹 


    12月15日,“嘀”的一声,江苏省人大代表、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刘老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林举着一张印有二维码的卡片,对着手机取景框“扫一扫”,成功添加关注,成了淮阴区人民法院的一名粉丝。

    如今,淮阴区法院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已经正式进入了“微时代”。近年来,该院始终重视提升互联网时代与百姓对话的沟通能力,让公众正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切身感受着司法公正。

    微沟通——打开互联时代的有声话筒

    作为联络的一项工作,该院每个月都会将院刊《淮阴法苑》寄送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代表委员视察、座谈等活动时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声音的收集和反馈一直是单向的,且不定期。自淮阴法院官方微信号上线以来,受到律师、记者、机关干部和普通老百姓的热切关注,每期的内容推送群发后,能够第一时间收到反馈的声音。

    “你们法院要多加宣传啊,这样的形式很好,现在人人都用手机阅读。”“我们老百姓需要多点案例宣传!”“你们的最美法官是什么样的,很想了解下呢。”……诸如此类的语音消息不绝于耳。

    负责后台维护的干警则会收集读者意见进行升级改版,根据老百姓口味“订制”信息发布。一份订阅号就是一本有声的杂志,图文并茂地展示着审判执行方方面面的工作:“司法公开”板块集成了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网等链接;“沟通服务”板块则重在收集意见,普及案例背后的法理知识;“法律随笔”、“人物风采”则原汁原味地呈现了法官群体的真性情,开通一个多月以来,其鲜活的内容和高效的互动已经获得了网友1863个“赞”。

    微公开——点击QQ视频的在线直播

    12月12日,淮阴区法院首次利用QQ视频开庭审理,在其官方QQ群里,不到半小时就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雷女士向该院小营人民法庭提出与被告林某的离婚诉讼,承办法官王晓峰了解到,被告林某常年在广东打工,与妻子雷某的关系已名存实亡。被告林某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而雷某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QQ视频开庭审理!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王晓峰果断地说。

    审理当天,淮阴区法院的官方QQ群里,法官通过“QQ视频多人会话”,详细查验了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一一查询双方婚育、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最终形成了调解方案。

    在摄像头前,法官制作并宣读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通过QQ发给当事人确认,签字后再寄回法院,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后有效送达当事人。

    该院目前已经建成依托淮阴法院官网、微信、微博、QQ群、手机客户端、短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电子触摸屏等全媒体方式的公开载体,力求实现全方位、全透明的司法公开。

    微服务——关注民生焦点的贴心伴侣

    12月10日上午8时20分,刚到班上的网评员小孙登录淮阴法院新浪微博,一条关于淮阴区某乡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强制拆除农民周某的三间自建房屋的私信引起了他的关注。他查找资料、核实案情后,在微博上回复了“淮水老周”。

    小孙回答老周问题的同时,还与其进行沟通协调,倡导理性维权。

    12月12日下午,老周来到法院,刚办完立案手续手机就收到了提示信息,哪个法官办案,什么时候开庭,都写得清清楚楚。

    “真是太给力了!这才是人民的法官,拆迁无小事,这样我们心里才有谱儿啊!”老周开心地评价说。

    给每个案件都装上“GPS”式的短信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及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立案受理、程序转换、执行查控、鉴定评估等重要信息,低成本、高效率的移动短信服务也是该院推进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破解执行难,该院利用新媒体做出了探索。

    通过在微信、微博、户外LED屏幕先后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63名,接到执行线索65条,先后39次出击后,将多个“老赖”截个正着,目前已利用新媒体执行到位标的额10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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