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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视野下的《权力的游戏》—故事起源于指配婚约与自由婚恋之争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作者:  点击量:2163  发布时间:2018/9/28 8:26:01

    美剧《权力的游戏》改编自美国奇幻小说作家乔治·马丁的《冰与火之歌》,冰与火、魔与龙的影像化将西方史诗奇幻剧集带上了又一个巅峰,背景的宏大、权争的诡谲、魔法的绚烂、巨龙的震撼、命运的跌宕,每一季的播出都成为全球剧迷的盛宴。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身为中国法律人,笔者眼中所见的,除了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更有其深层次的法律制度和文化因素,或作为叙事基础,或引领剧情走向,或影响人物性格,“法”宛如一个幽灵,在维斯特洛大陆游荡。从作为当前司法改革重点之一的家事纠纷的视野着眼,维斯特洛大陆七大王国之间的争斗,皆可归因于婚姻、家庭、继承等各类亲缘身份关系的变化和重述,笔者试图穿过奇幻的外壳寻找触摸其中潜藏的法律脉络,并透视东西方法理和人文的异同。本文主要聚焦《权力的游戏》中的婚姻制度。

    故事缘起:指配婚约与自由婚恋之争引发的战争。该剧第一季始于身为七大王国国王的劳勃·拜拉席恩御驾亲临北境,邀请北境守护奈德·史塔克出任首相,并定下双方子女的婚约。其后,奈德·史塔克接任首相奔赴君临(首都),逐步引出了拜拉席恩家族与前王国统治者坦格利安家族之间的前仇旧怨,而剧中整个故事的开端也均源于将近20年前“错误的春天”发生的事件。当年,经长辈指定,北境的莱安娜·史塔克与风息堡的劳勃·拜拉席恩订有婚约,王子雷加·坦格利安已有妻子,却与莱安娜相恋并私奔,该事件成为劳勃愤而起兵推翻坦格利安家族统治的最重要原因。可见,剧中人物即使不像中国古代婚配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基于权力、爵位、财产、门第等的考虑,婚姻也非自己所能做主,大多须由家长指定。指配的婚约,无论从世俗习惯还是宗教法律上,均得到人们的尊崇。因此,雷加和莱安娜之间的自由相恋,为世人所不容,二人的私逃也遭受了各方的不解和诘难。最终,雷加在教会主教主持下解除了与其原配妻子的婚姻关系、与莱安娜成婚,之后生下剧中主角琼恩·雪诺。一方面,在明显借鉴于现实中西方宗教婚礼的婚姻公示制度里,由具有相应权限的神职人员主持即可缔结或变更婚姻状态,相对于由行政机关主管的婚姻登记制度而言,宗教婚姻公示范围难以保证,这也是剧中劳勃一直误认为莱安娜系被雷加诱拐或绑架、自己起事师出有名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不同于缔结婚姻本身,其前置的婚约程序不具有法律意义,故而在雷加与莱安娜成婚的过程中,雷加原来的婚姻需要经过神职人员主持的“法定”程序来解除,莱安娜与劳勃的婚约却无需处理。一段婚恋争端,却导致了维斯特洛大陆烽烟四起、政权更迭,故事的缘起为整个剧集的基调奠定了一丝悲剧色彩。

    政治婚姻:王室联姻与异族和亲制度的对比。如果仔细梳理维斯特洛大陆七大王国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权力之间通过各种婚姻的链接和融合,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几乎覆盖所有上层贵族的亲缘网络。例如,剧中故事开端,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是国王劳勃·拜拉席恩的妻子,劳勃为儿子乔佛里与北境守卫奈德·史塔克的女儿珊莎订立婚约,珊莎的母亲凯特琳·徒利是奔流城公爵的女儿,凯特琳的妹妹嫁给了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这就将七大王国中的凯岩、风暴、北境、河湾地和谷地五大王国结成了联盟。而随着剧情的发展逐步显示出,为了维护特权和家族利益,各大王国统治阶层的女性不仅肩负着以出嫁巩固政治联盟的任务,甚至可能因时势变化而多次改换婚配对象。例如,凯特琳本为奈德哥哥的未婚妻,在奈德哥哥死后嫁给了新的北境公爵继承人奈德,珊莎在奈德被定叛国罪处刑后转而嫁给提里昂·兰尼斯特,玛格丽·提利尔更是先后被指婚给蓝礼·拜拉席恩、乔佛里·拜拉席恩和托曼·拜拉席恩。这种王室之间的联姻,不禁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的异族和亲制度。但中古欧洲的王室联姻制度与古代中国的异族和亲制度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前者联姻的目的为扩大政治版图,例如《冰与火之歌》小说中,坦格利安家族通过与多恩王室联姻,方才将多恩王国纳入臣属,最终统一七大王国;后者外嫁女性主要出于维护边疆稳定的考虑,虽然客观上带来文化交流、民族融合的结果,却并不涉及统治者继位和政权扩张的问题。由此,也可侧面反映出中古欧洲与古代中国在王室的婚姻和继承法律制度上存在区别。

    如果从当代国际私法的角度思考,又引申出一个问题:这种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涉外”婚姻,当两地判定婚姻缔结和解除的形式、实质要件的法律规则存在冲突时,如何确定准据法?属人、属地还是适用最密切联系地原则?古代政权统治者的婚姻是否受到成文法、习惯、宗教、风俗等约束?纵观历史可知,很多时候,皇室婚姻的效力和效果主要取决于权力的博弈,法律规则仅为次要因素。

    血色婚礼:“面包和盐”的宾客权利。“血色婚礼”是剧中的一个重要情节:“五王之战”末期,北境少年国王罗柏·史塔克带领北境部分贵族和军队参加奔流城公爵艾德慕·徒利迎娶瓦德·佛雷伯爵女儿的婚礼。婚宴上,佛雷家族全然不顾已经与罗柏一行人交换过“面包和盐”,悍然践踏“宾客权利”,将罗柏一行人全部杀害,史塔克家族至此退出五王争夺战,而佛雷家族的行为也遭到整个维斯特洛大陆的唾弃。根据小说描述,“宾客权利”是维斯特洛大陆传承千年的一项传统,是七大王国共同遵守的神圣律法。当宾客来到主人的屋檐下做客,无论他是平民还是贵族,只要接受了主人提供的面包和盐,“宾客权利”即告生效。在此后的做客期间,宾主双方均不得加害对方,违者将会触怒神灵,遭受严惩。尽管是小说虚构的“天罚”法律规则,但“宾客权利”确实是存在于古代西方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一些著名文学作品中也有涉及。例如,但丁的《神曲·地狱篇》中,在地狱的最底层关押着犯下最不可饶恕罪行的恶人,其中包括《圣经》中的人物托勒密,他为了夺取权力,违反宾客权利规则,在宴席上谋害了自己的岳父。从法律表现形式上看,宾客权利类似于一种特殊的契约:做客的宾客接受主人的面包和盐之后(形式要件),双方即达成友好和互不侵犯的契约,宾客享有获得礼遇的权利,主人应当履行招待和保护宾客的义务,契约直到宾客离开主人掌控的待客区域后自然终止。相对于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宾客权利规则更多可视为一种习惯法范畴的规范,保障其得以遵守的措施,除了玄虚的神明惩罚之外,主要靠世间舆论和道德谴责予以规制。在剧中,佛雷家族的主要成员后来都死于艾莉亚·史塔克的复仇:在酒中下毒,也应验了违背“宾客权利”将遭受严惩的法则。

    婚姻限制:誓言、血缘和一夫一妻。作为奇幻魔法世界,小说《冰与火之歌》中的各项自然、物理和社会运行设定,不可避免有超出常人理解之处,却也均体现出现实世界的观照,在婚姻制度上同样如此。首先,婚约誓言不可随意悖反。血色婚礼固然是佛雷家族践踏宾客权利所致,其起因却与罗柏·史塔克背弃与佛雷家族女性的婚约誓言有重要关系。在爱情与誓言之间,罗柏不顾各方反对选择了前者,不仅有违婚约誓言规则激怒了佛雷家族,而且间接导致北境军队惨败。可见,婚约誓言一旦成立,理应被遵守。若要解除婚约,也须遵循相应程序,由神职人员主持作出。即使是贵为新国王的乔佛里·拜拉席恩,要解除与珊莎·史塔克的婚约誓词,也是在主教查阅典籍后“依法”作出的。其次,近亲属通婚被禁止。按照小说的设定,维斯特洛大陆上,近亲属之间生育的子嗣并不会产生基因缺陷,但具有特别相近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的乱伦,仍然被神明、教会和世俗所唾弃和禁止。因此,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和詹姆姐弟虽然感情很好,甚至共同生育了3个后代,却不敢公开承认和公然缔结婚姻,3个子嗣也均被冠以他人之姓。存在例外的是坦格利安家族,由于沿袭了瓦雷利亚法律(为保护血缘纯正鼓励近亲通婚,且后代不会有基因缺陷),而且身为接近于神、能够驾驭龙的统治阶层,故而被默许继续实行近亲婚姻,从国际私法角度或许可以理解为:坦格利安家族的内部婚姻按照“属人”规则适用其原所属地域的瓦雷利亚法律。最后,一夫一妻制是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维斯特洛大陆得到公认,重婚或者纳妾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因此,在罗柏·史塔克表示要与他人成婚之后,他与佛雷家族女性的婚约也就自然终止;在妻子之外,丈夫即使与其他女性有关系,该女性也不存在妻子、侧室或妾的身份,所共同生育的孩子只能是私生子,被冠以私生子特有的姓氏。但一夫一妻制在小说中仍然存在例外:一是适用“属人”的瓦雷利亚法律的坦格利安家族,征服者伊耿一世同时娶了两个妹妹为妻;二是绝境长城以北为维斯特洛的“法外之地”,野人卡斯特娶了多位女子而不受限制。除此之外,小说中的婚姻设定并没有身份、年龄、疾患等限制,各家族之间的联姻仅为各大王国“权力的游戏”的一种手段,法律制度因素成为一场场婚姻中尔虞我诈、博弈权衡的背景和参考。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作者:周圣 作者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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